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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黎川县总医院中医医院院区关于心电监护仪的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黎川县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5-09-25 09:55 浏览次数:126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黎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批复等规定,对其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LCXZYYY20250901

二、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价单价

最高限价(单价)

主要技术参数

心电监护仪

9台

2.2万元/每台

2.13万元

/每台

见附件

 

三、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商业信誉好,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国内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销售经销商。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生产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知:

1)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括货物、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保修、安装调试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

3)报价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并注明“询价时启封”,报价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应包括:

1)询价货物报价表;

2)货物配置清单(应包含货物的规格型号、制造商和详细的技术参数指标)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供应商情况表等)

4)提供所必须的安装附件、随机文件、技术资料,负责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

2、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必须于2025929下午17:00之前将纸质文件送达黎川县中医医院康复大楼5楼器械科,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受理。 

、评标、定标原则

根据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表,评定符合要求、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为该采购项目的预中标供应商,预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提供资质原件审查。招标人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黎川县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黎川县日峰镇泰伯路86

联系人:裘先生

联系电话:18079407267

 

 

 

 

 

 

 

 

 

 

 

 

 

 

 

 

 

心电监护仪参数要求

1. 一体化便携监护仪,整机无风扇设计,配置提手,方便移动。

2. 10.1英寸彩色液晶触摸屏,屏幕标配最新电容屏非电阻屏分辨率1280*800,≥8通道波形显示。

3. 内置锂电池,插槽式设计,无需螺丝刀工具支持快速拆卸和安装,锂电池支持监护仪工作时间4小时;可选配高容量电池工作时间≥6小时。

4. USB接口支持连接鼠标、键盘、条码扫描枪和遥控器等设备

5. 配置3/5导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双通道体温参数监测,以上参数适用于成人、小儿、新生儿患者。

6. 支持室上性心动过速和SVCs/min等室上性心律失常分析

7. 支持升级提供过去24小时心电概览报告查看与打印,包括心率统计结果,心律失常统计结果,ST统计和QT/QTc统计结果。

8. 提供双通道体温和温差参数的监测, 并可根据需要更改体温通道标名

9. 支持所有监测参数报警限一键自动设置功能,满足医护团队快速管理患者报警需求,产品使用说明书提供报警限自动设置规则

10. 具有图形化技术报警指示功能,帮助医护团队快速识别报警来源。

11. 支持1000条事件回顾。每条报警事件至少能够存储32秒相关波形,以及报警触发时所有测量参数值

12. 监护仪设计使用年限10年。

13. 维保期限3年。